根据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乐山市主城区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改革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15〕487号)和《乐山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调整乐山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2018〕371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供区内供水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分类情况及自来水销售价格如下:
(一)用水类别分类
用水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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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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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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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养老福利机构用水,宗教场所用水,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用水,学校教学、学生生活用水,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办公用水,市政、消防、环卫、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用水,流动人员居家生活用水,农民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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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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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以外的其他用水(包括原工业、经营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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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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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桑拿、洗浴、浴足等用水;洗车用水,茶楼、娱乐场所、健身场所、休闲会所、美容、美发、酿酒、饮料业、饮用水制造(含纯净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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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1.户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各阶梯水量及价格
用水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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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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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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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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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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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
一户一表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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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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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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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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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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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每月用水量15m3(含15 m3)以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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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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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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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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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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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5m3以上-25m3(含25m3)之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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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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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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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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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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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每月用水量为25m3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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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以及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
用水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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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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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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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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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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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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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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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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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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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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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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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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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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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
1.非居民生活用水
用水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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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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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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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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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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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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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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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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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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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种用水
用水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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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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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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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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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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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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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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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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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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